类别
作者 Sam Lin
更新日期 August 29, 2022

去年南韩通过两项重要的再生能源相关法案,《新能源与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普及促进法》修正案以及《碳中和与绿色成长法》,均为再生能源的发展增添助力,但海上风电的发展仍遭遇诸多困境,首先是尹锡悦政府上台带来潜在的政治风险,同时原先预计于 2021 年底通过,至今却迟迟未有进展的《风力促进特别法》,加上现有的电力市场无法正确反映再生能源价格,都使得开发商对风场获利能力感到担忧,让韩国海上风电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本文将阐述三项南韩海上风电发展制度上的挑战。
 

潜在的政治风险:能源政策转向,核能重回主轴

南韩现任总统尹锡悦不认同由前总统文在寅提出的「绿色新政」,他并非全盘否定再生能源的重要性,而是主张核能与绿能相辅相成,核能将做为达成碳中和的主轴,并会遵守原先提出的国家自定贡献(NDC)目标。尹锡悦政府在七月提出的「新能源政策方向」中,除了重新巩固核能在国内的能源结构的重要性,计画将核能占总发电量从现有的 27.1 % 提升到 2030 年的 30% ,并恢复核电厂新韩蔚 3、4 号机组的建造,延缓现有核电厂的退役,也强调南韩在海外市场的发展,目标在 2030 年达成 10 座小型模组化反应炉(SMR)的设备与运维服务出口,为此成立核能出口委员会并重启与美国的高阶双边委员会(High-Level Bilateral Commission, HLBC),促进 SMR 技术交流。

 

20220829_InfoLink_Korea renewable energy target_SC_1
 

相对的,再生能源则尚未设立明确的目标占比,仅提及在考量居民的接受度下,将减少「第十次电力供需基本计划」中再生能源的 2030 年占比,推估将从原先的 30.2% 下修至 20%-25%,2035 年左右才达成再生能源占比 30% 的目标,并且产业通商资源部(MOTIE)也表示 RPS 目标在下半年也可能有所调整,因为政府可能将资源着重在核能发展而非电网升级上,这点对于仰赖电网基础建设的海上风电或是较为偏远的太阳能项目来说是一大风险;另一方面,尹锡悦总统在竞选期间,曾在蔚山演讲中暗指浮式风电存在腐败问题,其总统职位交接委员会也曾宣布会重新审视全罗南道新安郡海上风电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虽然后续 MOTIE 的新任局长李昌阳强调新安郡的风电项目会如期进行,但也显见尹锡悦政府对海上风电的态度游移。
 

《风力促进特别法》恐持续搁置

2021 年五月由共同民主党议员提案的《风力促进特别法》,将使离岸与陆域的风场开发由政府主导,指定特定区域为潜力场址,并组成「风力促进委员会」,此委员会有权决定风场开发的审核程序,开发商可绕过现行风场开发所需的环境影响评估,至多可能减少 3 年的开发时间,此法案原先预计于 2021 年底通过,一旦通过除了简化行政程序,开发商得以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专案的融资难度,并使赔偿金透明化,可说是南韩海上风电发展最重要的法案之一。

 

20220829_InfoLink_Korea offshore wind one stop shop _SC_3_

  

但草案一推出,渔业相关协会全力阻止法案通过,认为《风力促进特别法》中未说明如何确保渔民参与的权利,渔民的三个主要诉求:接受度调查、海洋环境保护、航行安全,特别法中都未详尽说明,因此是罔顾环保与渔业的恶法;加上政府部门间意见分歧,原先提案已送达 MOTIE,但海洋水产部与其他部会认为条文尚有修改的必要,因此法案一直无法推进。 

而法案通过的可能性在尹锡悦政府上台后更进一步下降。原先草案推出时,作为在野党的国民力量党便强烈反对,如今政党轮替后,尹锡悦政府自然无心推进各方意见分歧的《风力促进特别法》,并且在其 110 项国政任务中提及,将由海洋水产部主导,引入「海洋利用影响评估系统」来促成海上风电与其他海洋活动的共存,这很可能是尹锡悦政府用于取代《风力促进特别法》的机制。而新上任的海洋水产部部长赵承焕也表示,他赞同再生能源的重要性,但认为目前的海上风电推进方式不合适,应该在保障渔民意见与权益的情况下进行,足以见得新政府将不会依循先前的作法。
 

电力市场无法反映再生能源的真实价格

南韩再生能源制度,是通过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 RPS)要求电厂提升再生能源占比创造需求,并以 REC 协调市场价格,因此再生能源电厂的收入等同 REC 价格加上电力批发价格(或称system marginal price, SMP)再乘上发电量,通常会与承担 RPS 的 23 家电厂签订长期售电合约。但现有的市场结构并不利于海上风电及整个再生能源发展。主因是有 RPS 压力的电力生产商在一般的市场机制下可以将收购 REC 的额外成本部分转移到零售端与消费者,但因为零售端由南韩电力公司 KEPCO 所垄断,成本压力难以转移给下游。

 

20220829_InfoLink_Korea electricity market_SC_2_


再加上再生能源电厂为了筹措专案融资的资金,须先确保与国营电厂的长期售电合约,但 2016 年后在韩国审计监察委员会的建议下,国营电厂要签署合约须持有该项目的股份,衍生出再生能源电厂为了签署售电合约须与国营电厂共同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ies, SPC)的行业惯例,现有的法规又要求国营电厂参与的再生能源项目,合约须先经过韩国电力交易所、韩国能源研究机构、MOTIE 与财政部的咨询,整个流程费时约八个月左右,也同时给了政府介入压低再生能源电厂与国营电厂间的长期售电合约价格的空间,压缩再生能源厂商的获利空间。

在上述长期售电合约的审议过程中,韩国电力交易所是决定合约电价的主导机关,而他们采用均化能源成本(LCOE)作为决定合约价格的依据,但开发商认为其 LCOE 的估值过于苛刻又不透明,加权平均资金成本(WACC)数值使用燃煤发电的 4.6% 并不合理,并且所有的风场都是以此 LCOE 为标准,未详细考量风场的水深、离岸距离、风况等因素。而政府确实有动机影响合约价格,因为根据抽样调查南韩有 58.3% 的民众无法接受风力发电带来的电价上涨,为减少民众反弹,政府很可能会尽力压低合约价格。

因而在现有的 RPS 制度以及行业惯例下,政府得以介入并压低长期售电合约的价格,虽然在 2022 年年初通过《电力公用事业法》修正案,允许再生能源厂商与消费者签订电力购买协议(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PPA),改变原先由 KEPCO 垄断销售管道的状况,但与国营电厂签署长期售电协议仍是风场重要的选项之一,因此电业市场改革对海上风电仍是至关重要的
 

结论

InfoLink 认为南韩海上风电近期的发展令人担忧,尹锡悦政府认为再生能源前进的步伐需要放缓,改由核能替代,减缓了整体市场的发展,原先能促进海上风电快速发展的一站式审核法源《风力促进特别法》也可能持续搁置,拉长开发周期并增加不确定性,扭曲的电力市场又削弱开发商的经济诱因。因此南韩应当尽快建立海上风电与其他海上活动协调的机制,并完成电力市场改革,以减少不确定并增加经济诱因。
 

為提供您更多優質的內容,本網站使用 cookies分析技術。若繼續閱覽本網站內容,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 cookies ,關於更多 cookies 資訊請閱讀我們的 隱私權政策